盐城市环保局2016年11月2日拟对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公告
2016-11-02
根据《盐城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朗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4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污防处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15-86660734;传真:0515-86660730;Email:ychbwfc@qq.com
通讯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环境保护局,邮编224005。
 
企业名称 江苏朗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地址 阜宁澳洋工业园南纬二路双昌大道
法人代表 刘正军
申请经营类别及数量 焚烧处置农药废物(HW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新化学物质废物(HW14)、废胶片、相纸(HW16)、焚烧处置残渣(HW18:772-003-18仅限处置自产污泥)、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19)、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7-49)、废催化剂(HW50:900-048-50),合计9000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