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保局2016年11月25日拟对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公告
2016-11-28
 根据《盐城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7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污防处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15-86660734;传真:0515-86660730;Email:ychbwfc@qq.com
通讯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环境保护局,邮编224005。
 
企业名称 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华丰工业园
法人代表 奚玉
申请经营类别及数量 焚烧处置医药废物(HW02)、废药品、药物(HW03)、农药废物(HW04)、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HW06)、废矿物油(HW08)、废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不包括309-001-49、900-044-49、900-045-49)、废催化剂(HW50:271-006-50、275-009-50、263-013-50、261-151-50、261-152-50、261-183-50、900-048-50),合计9000吨/年。
 
附: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