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保局2017年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7-12-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
联系人:苑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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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吨卡培他滨、5吨吉西他滨、500千克培美曲塞、50千克来那度胺、50千克替莫唑胺、20千克硼替佐米、10吨伊马替尼、5吨吉非替尼、5吨厄洛替尼、100千克达沙替尼、80千克氧嗪酸钾、20千克吉美嘧啶技改项目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盐城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盐城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31191万元建设年产20吨卡培他滨、5吨吉西他滨、500千克培美曲塞、50千克来那度胺、50千克替莫唑胺、20千克硼替佐米、10吨伊马替尼、5吨吉非替尼、5吨厄洛替尼、100千克达沙替尼、80千克氧嗪酸钾、20千克吉美嘧啶技改项目 1、建设单位分别于2014年3月18日-2014年4月1日、 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1月4日在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于2016年4月27日-5月3日在大丰区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环评编制阶段通过调查表形式征求了193份意见,支持的占38.1%;有条件赞成的占47.6%;无所谓的占14.3%;无人反对。
1、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专用明管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该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和《报告书》确认的其它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选用优质低噪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并作减振、吸声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5、该项目建成,南厂区须在B04车间、污水处理站周围设立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