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环保地税密切配合,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准备就绪
2018-01-05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为确保新法的顺利实施,江苏省阜宁县环保局与地税局一起协调配合,紧锣密鼓,全力做好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该县环保与地税部门全面提高推进环境保护税开征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认识,第一时间成立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环保税征管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沟通协调、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组织评估等各项工作,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制定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逐条梳理工作任务,下设政策制度、征管技术、综合督导工作小组,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界定环保部门的污染监测职责和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责,环保、地税联合财政等部门召开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确保部门有效对接、征管平稳开展。
        三是严格对照职责,强化工作衔接。2017年,该县环保局逐一完善172户排污费征收企业的台账资料,包括基础信息、动态信息、排污申报登记及审核、排污费核定及测算依据、《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等,并将所有台账资料全部录入国家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照污染物排放类型、排放总量、收费当量,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对接费改税工作,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并选派4名收费专家全程做好相关数据库的对接移交工作。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宣传。该县环保、地税部门组织人员学习深入研究“环保税法”及有关征管配套文件,熟悉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和征管流程。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宣传环保税的意义,并建立舆情响应机制。该县地税部门制定分类辅导方案,采取集中辅导、精准辅导、重点纳税人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到全县172户排污企业宣讲环境保护税政策和征管要求。认真核实认定,做好税额测算、纳税人识别、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核实认定企业167户,完成率达97%。(马晓明 金明水 吴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