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盐环监局〔2016〕35号关于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数据调查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6-09-23 18:23:32
内容提要:各县(市、区)环保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城南新区环保分局:为及时掌握全市环境风险源企业变化情况,提升风险源管理水平,增强应急管理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盐环监局〔2016〕35号关于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数据调查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城南新区环保分局:
为及时掌握全市环境风险源企业变化情况,提升风险源管理水平,增强应急管理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数据调查更新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218号)要求,在全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数据调查更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更新对象为盐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名录中应备案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调查时间
2016年9月10日—10月20日
三、调查内容
企业端:企业基本信息,环境风险物质情况,生产工艺与安全生产控制情况,事故排水、清净下水、雨排水、生产废水系统防控措施,环境风险控制单元,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已编制并备案的,可在系统的相应模块中填写;未编制或备案的,可以不填)。
环保部门端:企业填报信息审核。
四、进度安排
(一)纸质预填报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各地组织相关企业根据要求填报纸质表格(见附件1),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当地环保部门。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上报的纸质表格进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修改完善。
(二)网上正式填报阶段(10月8日-20日)
各地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对照纸质表格进行网上正式填报。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完成对相关单位网上填报内容的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调查工作对于掌握辖区内环境风险情况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组织推进,并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上下对接、技术咨询等工作。我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的年终工作考核,视完成情况进行合理评分。请各地于9月12日下班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我局(表式见附件2)。
(二)科学部署,严格把关。各地要认真研究填报指标,科学组织好对辖区内企业的填报,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形式审查的责任,确保调查工作规范、高效的完成。
(三)跟踪督促,按时完成。在调查工作启动后,各地要积极指导企业完成数据录入、及时完成审核等工作,并统计汇总辖区企业填报进展情况,从9月12日起,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填报进度汇总表上报我局,我局将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数据调查表
      2. 联系表

盐城市环境监察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