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盐环办〔2017〕16号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7-03-02 08:34:25
内容提要:各县(市、区)环保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城南新区环保分局:时值岁末年初,春节和两会临近。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我市环境


盐环办〔2017〕16号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城南新区环保分局:
时值岁末年初,春节和“两会”临近。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我市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保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环保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指示要求,高度重视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环境安全应急保障工作,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推动企业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确保企业环境安全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培训到位、应急救援组织到位,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要坚持靠前指挥,一旦发生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突发事件,各地环保局分管领导和环境应急负责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调度掌握事件情况,向上汇报对接有关情况,对下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二是持续加强应急值守,多渠道收集报送信息。
依据应急值守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接报及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要通过网络、群众举报电话等多种渠道收集突发事件信息,认真研判环境影响程度,严格依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现象。
三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要在春节及“两会”期间时刻保持应急战备状态,认真做好物资、车辆、仪器、设备等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状态良好,随时可用。要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一旦辖区内发生可能引起次生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全力防范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次生的环境危害。要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视频传输系统的安装和使用,遇有突发事件需要调度事故现场情况时,要配备好移动通讯设备,熟练操作视频传输系统,实现现场图像的实时传输。
四是科学开展应急监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认真学习领会环保部《关于近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有关情况的通报》(环办应急函〔2017〕27号,见附件)精神,切实加强应急监测和应对处置等工作。发生突发事故,要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监测方案,加密布点开展监测,尽快获取有效监测数据,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针对突发事故产生的“异味”、“黑烟”等,要结合污染物特性和气象参数,合理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重点监测恶臭等污染物质,严密掌控下风向环境敏感点大气质量状况,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监测情况,做好“异味”、“黑烟”成因和影响的解读,正面回应公众疑问,争取工作主动;针对河流水体污染事故,要尽快摸清污染前锋和峰值状况,掌控周边环境敏感点,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科学防范和消除事故次生的环境影响。近期我省又发生几起输油管道溢油对河流水体、土壤造成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各地要增强敏感性,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及早防范溢油污染的进一步扩散,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五是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强化督查评估考核。
2017年“两会”结束之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环境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和成效特色,及时向我局报送有关总结报告。春节及“两会”期间,省厅将对各地应急值守、信息报送、事件处置情况和视频传输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和评估打分,评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另请各地于1月23日前将春节假期应急值班表报我局应急中心(邮箱:ycyj12369@163.com;传真:0515-88233581)。

附件:环保部《关于近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有关情况的通报》
(环办应急函〔2017〕27号)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