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为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4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污防处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15-86660734;传真:0515-86660730;Email:ychbwfc@qq.com
通讯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环境保护局,邮编224005。
企业名称 | 响水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经营设施地址 | 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响陈路旁 |
法人代表 | 奚玉 |
申请经营类别及数量 | 焚烧处置医药废物(HW02)、废药品、药物(HW03)、农药废物(HW04)、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HW06)、废矿物油(HW08)、废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无机氟化物废物(HW32)、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废酸(HW34)、废碱(HW35)、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900-039-49、900-041-49、900-042-49),合计6000吨/年。 有效期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