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周 俊 | 局长、局党组书记。 |
主持市环保局全面工作。挂钩联系东台市。 | |
孔令逸 | 副局长、、局党组副书记。 |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环境执法、生态文明建设、大气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科技、农村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会等工作;负责亚行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管市环境监察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生态科技处、污染防治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挂钩联系建湖县。 | |
王 海 |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
主持市“263”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水环境管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影响评价处(监管协调处)、规划财务处、市环保所。挂钩联系大丰区。 | |
孙 霖 | 纪检组长、局党组成员。 |
主持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局监察室。 | |
张玉国 |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
负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管理、政务公开、机关作风建设、环境监测、建议提案办理、排污许可证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核准和“三同时”验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验收办(排污许可办)、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挂钩联系射阳县。 | |
王瑞涛 | 市环境监察局局长、局党组成员。 |
主持市环境监察局全面工作,在局长领导下,负责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等工作。分管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挂钩联系响水县。 | |
曹江林 | 总工程师。 |
负责市“263”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局长领导下,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处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险、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土壤环境管理、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总量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挂钩联系亭湖区。 | |
单广智 | 副调研员、局党组成员。 |
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孔令逸同志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会等工作;负责环保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环保网站建设与管理、绿色创建等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分管市生态监控(宣教)中心。挂钩联系滨海县。 | |
王 彬 | 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局党组成员。 |
主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全面工作;在局长领导下,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水环境整治、水污染物减排等工作。分管水环境管理处。挂钩联系盐都区。 | |
叶茂新 | 副调研员。 |
在局长领导下,负责环保改革、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市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监管中心。挂钩联系阜宁县。 | |
吴其江 | 副调研员。 |
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孔令逸同志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创建、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科技、环保产业、农村环境保护和亚行项目等工作;协助分管生态科技处;分管市环科所(研究中心)。挂钩联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市城南新区。 |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8月4日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