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许洪顺同志任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党总支书记,免去盐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职务,不再聘任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玉国同志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书记、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支队)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聘任邰程同志为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8月22日
2017年8月22日
抄 送:省环保厅党组,市纪委第十一纪检组,各县(市、区)环保局党委(党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