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盐环办〔2016〕104号关于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7-02-24 11:56:32
内容提要:各县(市、区)环保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城南分局:为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利剑斩污


盐环办〔2016〕104号关于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城南分局:
为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4月21日至5月21日。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对象:一是五个化工园区以及所有化工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危化品仓库、油库);二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中交办的所有环境问题;三是重点信访企业;四是印染、造纸、涉重、制革、玻璃制造等部分重点企业;五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有废水产生、排放的企业及各类环境风险源;六是市开发区表面涂装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危废处置和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二是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情况;三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标排放情况;四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五是“一企一档”建设情况;六是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七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分布、排污口设置及各类环境风险源整改情况;八是市开发区内表面涂装(含汽车制造)、包装印刷等产生挥发性气体严重扰民的重点企业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暗查与突击检查的方式,做到“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白天检查和夜间抽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把此次“利剑斩污”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深化“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与环保大检查“回头看”紧密结合起来,成立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监察、水源、监测、环评、固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对所有化工企业、“两办”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做到执法检查“家家到”,同时主动邀请省环保部门执法专家和第三方环保专家对检查出的环境问题进行会诊,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利剑斩污”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充分利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案件移送等办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到位,有效防范饮用水源地各类环境风险。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所有涉水排放企业达不到接管标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不能有效控制、严重影响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污染严重、举报投诉较多、威胁群众健康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偷排直排、非法转移危废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妥善处理。对因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不到位、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突出环境问题调处不到位等,导致群众信访举报不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过细过实做好群众工作,正面引导舆情,严防因环境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
专项行动期间,请各地每周五下班前将一周内检查情况报市环保局(联系人:吴青松;电话:88203315;邮箱:ycshb12369@163.com)。
特此通知。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