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盐环办〔2016〕173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7-02-24 11:58:39
内容提要: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开发区环保局,城南新区环保分局: 为推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锻炼队伍、树立典型、比学赶帮,提升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环保部以及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决定于20


盐环办〔2016〕173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开发区环保局,城南新区环保分局:
    为推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锻炼队伍、树立典型、比学赶帮,提升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环保部以及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决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盐城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盐城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以上空白)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日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88203315,传真:88206253,邮箱:ycshb12369@163.com)




















附件

盐城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水平,根据环保部以及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决定2016年9-11月,在全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一、大练兵目的
(一)推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各地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四)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二、大练兵内容
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养基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9月5日前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各地环保局明确专人负责大练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9月5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报送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建立活动联络QQ群,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活动实施阶段(9-11月)。各地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将大练兵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钢铁企业、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垃圾焚烧和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半月调度各地行政处罚案件和涉及行政处罚复议案件情况,9月组织全市处罚案卷评查集中培训,10月上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一轮评查,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参评案卷进行一轮预评审。各地每月25日前报送1期大练兵活动简报,反映大练兵活动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
(三)各地自评阶段(12月1日-3日)。请各地在12月3日前将活动自评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环保局。
(四)总结表扬阶段(2016年12月4日-2017年1月)。市环保局组织对各地大练兵活动实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内容和评选细则详见附1、2),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上报省环保厅参加全省先进评比。结合全市“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活动,表扬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大练兵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全面加强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活动的重要载体。市环保局成立由周俊局长任组长,孔令逸、王海、王瑞涛、曹江林、王彬、叶茂新任副组长,监察、法规、监测、核固、宣教、人事、机关党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门班子,负责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地环保部门要把大练兵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重点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进。要深入动员部署,组织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各地要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执法工作中,抠细、抓实环境执法各个环节,确保每个案件办理质量,通过依法、严格、规范执法,实现大练兵目标。严禁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和调研,指导县级环保部门开展大练兵活动。
(三)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活动结束后,各地对行政区域内大练兵情况开展自评。市环保局根据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环境质量变化等指标,对各地大练兵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评价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4个县级环境执法先进集体和15名环境执法先进个人,在全市环保系统通报表扬。并从中推选2个县级环境执法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参加全省评选。对获得全市环境执法先进集体称号的环保局,年底考核予以加分;对获得全市环境执法先进个人称号的,确认当选全市“忠诚环保卫士”。
(四)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各地在大练兵活动期间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要组织专项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始终保持惩治不法排污的高压态势。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在《中国环境报》开设“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省环保厅在江苏环保网站开设“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市环保局在盐城市环保网站开设“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各地要积极投稿,实时宣传当地活动进展和动态。

附1

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先进集体4个,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直接列为县级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对列入先进集体候选名单的单位,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根据分数排名确定先进集体名单。分数相同的,根据在《中国环境报》、省环保厅网站“环境执法大练兵”以及市环保局网站“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发表文章的数量进行排名。
综合评价分3项计分指标,分别为“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执法公众满意度”指标;另设“环境质量变化”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一、“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
(一)考核目的
规范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环境监察稽查以及部门间移交移送等行为,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二)指标解释和分值
评价各地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监察稽查等环境执法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案卷的质量。
1. 拟申报先进集体的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市环保局选取该地区2016年9-11月期间形成的7份执法案卷(指该期间印发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移交移送书等法律文书),参评案卷的现场监察笔录必须使用移动执法平台录入产生。
(1)3份行政处罚案卷;
(2)1份按日计罚案卷;
(3)1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材料;
(4)1份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材料;
(5)1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材料。
(三)计分方法
市环保局采取2种方式对案卷材料进行评审:
一是委托相关法律专家作为第三方,对案卷内容、文书及执法程序等的规范性进行评审。
二是组织各地执法骨干进行交叉评审。

各县(市、区)候选单位得分,根据本行政区域参评的7份案卷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发现案卷造假的,该指标按零分计;2016年9-11月,存在因行政复议纠正行政处罚情况的单位,该指标按零分计。
(四)数据来源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自行组织筛选优秀案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供的7份县级案卷,作为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先进集体的评审材料。
二、“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一)考核目的
鼓励各地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态势。
(二)指标解释和分值
评价2016年9-11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等重大案件办理数量。该指标包括3项分指标,分别为“案件数量”分指标,“罚款金额”分指标,“重大案件数量”分指标。
为合理确定各地查处案件应达到的平均水平,以2016年各县(市、区)的市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数占全市市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总数比例为各县(市、区)的基准比例,按基准比例和全市总数计算各县(市、区)相关分指标的基准值,作为该地区应达到的全市平均水平。
(三)计分方法
各县级单位的基准比例分别根据行政区域内市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数占全市市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的比例计算:
县级单位的基准比例= 行政区域内市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数 ×100%
                         全市市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
1. “查处案件数量”分指标
各县级单位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市查处案件总数和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
各单位基准值=各单位查处案件总数×各单位基准比例
2016年9-11月,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数超过基准值50%时,得满分,查处案件数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2. “罚款金额”分指标
各县级单位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市罚款总金额和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
各单位基准值=全市罚款总金额×各单位基准比列
2016年9-11月,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罚款金额超过基准值50%时,得满分,罚款金额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3. “重大案件数量”分指标
该指标所指“重大案件”包括:查封扣押案件、停产限产案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种。各县级单位的基准值分别根据全市重大案件总数和该单位的基准比例计算:
各单位基准值=全市重大案件总数×各单位基准比列
2016年9-11月,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查处重大案件数量超过基准值50%时,得满分,重大案件数量低于基准值50%时,得0分。
(四)数据来源
采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相关填报数据,各地应提供处罚决定书、案件移送书等文书的扫描件作为证据材料。
三、“执法公众满意度”指标
(一)考核目的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引导各地环保部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指标解释和分值
评价群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满意程度。对地方办理的处理处罚案件,以公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
(三)计分方法
市环保局将在盐城市环保网站公开各地参评案件基本情况,并设置公开投票通道,请媒体、相关组织和公众评选较为满意的处理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得票数量最多的单位得满分;其他单位得票数量与之相比,每低1%,减0.3分。
(四)信息来源
“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中抽取案件的基本案情。
四、“环境质量变化”指标
(一)考核目的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检验环境执法效果的标准。
(二)指标解释
以地表水污染物不降反升作为评选优秀集体的“一票否决”指标。本指标主要指“地表水环境质量”分指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分指标主要考核2016年行政区域内主要水体水质类别与2015年相比变化情况。
(三)评价方法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分指标
行政区域内各国控断面2016年水质与2015年相比,有1个以上断面发生水质类别下降情况的,直接移出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四)数据来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采用34个国控和省控断面中监测数据齐备的断面数据。

附2

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15个先进个人名额,由各地推荐产生。市环保局采用打分的方式组织进行评审,根据分数排名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一、基本条件
各地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廉洁自律;
(二)持有有效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三)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标准等,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案能力;
(四)在大练兵中起到环境执法骨干作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办理大案要案成绩突出。
二、组织评审指标和计分方法
对各地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市环保局将进一步组织评审。评审分3项计分指标,分别为“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查处违法案件质量”指标,“个人事迹”指标。另设“廉洁执法”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一)“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1. 指标解释
评价大练兵期间,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案件数量(处罚案件需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中可查,各案件需附候选人参与调查的证明材料和处理处罚决定书扫描件)。
2. 计分方法
按各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进行排名,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候选人查处案件数量每低1%,减0.2分。
(二)“查处违法案件质量”指标
1. 指标解释
评价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该指标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案件调查情况”2项分指标。
2. 计分方法
各地组织提交1份候选人参与调查处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并说明案件调查过程及候选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1)“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分指标
分2种形式进行评审:
一是委托相关法律专家作为第三方,对案卷内容、文书及执法程序等的规范性进行评审。
二是组织各地执法骨干进行交叉评审。

(2)“案件调查情况”分指标
市环保局将在盐城市环保网站公开所有案件调查情况及候选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设置投票通道,请媒体和公众参与评选查处效果较好的案件。
得票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他候选人得票数量每低1%,减0.3分。
(三)“个人事迹”指标
1. 指标解释
评价候选人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作风等。
2. 计分方法
各地组织提交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相关事迹的发生时间可不限于大练兵期间。市环保局组织对候选人及地区等信息进行匿名处理,成立评审小组对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按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成效等进行评分。
(四)“廉洁执法”指标
1. 指标解释
以廉洁执法作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对廉洁方面存在 问题的先进个人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
2. 评价方法
(1)请候选人所在环保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附相关材料的,直接移出候选名单。
(2)市环保局将在盐城市环保网站向社会公布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地方调查。经查确实存在不廉洁行为的候选人,直接移出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