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
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露天堆放固体废物;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渗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第二款。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五十四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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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
生猪养殖项目、扩能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环评要求擅自利用沟渠向外环境排放废水;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猪粪。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十八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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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盐城市健桥乳业有限公司 |
水污染处理设施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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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丰市华宏建材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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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苏中展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配套有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第三款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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