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环保信用信息修复公示
2018-01-09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等、未批先产、擅自停运废气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被我局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行政处罚号:盐环罚字〔2016〕48号)。根据盐城市信用办关于《印发〈盐城市社会法人失信记录修复办法(修订)〉的通知》(盐信用办〔2016〕10号)要求,目前,该企业已经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行为,现申请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经响水县环保局核查确认,市局拟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进行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在2018年元月10日至2018年元月16日期间来电、来函反映该企业情况,联系电话:0515-88190718(市环保局法规处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718室;邮编: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