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保局关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2017-05-31
一、2017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吡咯、3000吨乙酰呋喃及1700吨乙酸、500吨H25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盐环验[2017]14号 |
2017年5月31日 |
年产500吨吡咯、3000吨乙酰呋喃及1700吨乙酸、500吨H256项目 |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
2 |
关于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盐环验[2017]15号 |
2017年5月31日 |
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 |
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盐城市阜宁县、建湖县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 :盐城市环保局验收办
四、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5-69083735
五、电子信箱: ychbysb@163.com
六、联系人:潘晨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验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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